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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中各流程需要的花费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怎么区分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宾阳公司改制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宾阳公司改制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韦俊律师,南宁宾阳公司改制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设立中各流程需要的花费

  核心内容:注册公司是公司产生的第一步,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会花费多少钱一定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的将向您介绍公司注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花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核名

  核名费但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费是50元,金牛区核名是不需要费用的。一般的核名都能够在第二天拿到核准通知书,但是如果在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省名一般需要5到7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验资账户

  在这一步一般的企业都会觉得选择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比较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四大商行因为客户比较多,服务不是很好,而且费用比较高,如果你的注册资金少了,基本不会受理。相对而言,股份银行在这块比较有优势,服务比较好,费用不高,只要开通网上银行,转账都很方便。开设验资户一般需要的资料是: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私人印章,还需要法人和股东到场签字。的费用因为银行的不一样而不同,从200元到1300元不等。开设验资户之后当天就可以存钱,第二天就能询证。存钱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进账单时款项用途这一项一定要填写验资款或者投资款,不然询证不了,需要银行重改或者重新打进去,很费神费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存钱的第二天就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会先到你的开户行进行询证,询证之后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你应该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银行进账单、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验资报告有正、副两本,正本上面贴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防伪标志,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副本留企业存档。验资报告的费用有国家标准表下:

  50万以下收费1200元

  51100万收费2500元

  101500万收费5000元

  5011000万收费7000元,

  10015000万收费10000元

  500110000万收费150000元,

  10000万以上收费200000元,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怎么区分

  股东进行诉讼的时候最常见的就是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还是有不少的区别的。那么,股东直接诉讼是什么呢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哪些呢一起跟着学习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时,公司怠于追究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人提起诉讼,该诉讼结果直接归属于股东。

  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一般来说,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适用的范围则比较广泛,凡是公司依法享有的诉权,只要公司机关不能或者怠于行使,股东均以代表诉讼的形式提起。因此,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除了包括前述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外,还可以是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主体。

  诉讼归属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即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互相分离的。因此,即使原告股东在代表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倘若原告股东败诉,则不仅由原告股东负担该案的诉讼费用,而且该案的判决对于公司产生既判力,不仅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提起代表诉讼,公司的机关亦不得再就同一理由为公司提起直接诉讼;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所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合一的,无论股东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益均归属于股东,而非其所持股份的公司。

  诉讼程序不同。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则不需要履行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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